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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中原:经济向好可期 转型更需努力

发布时间:2011-10-24 10:17:00    作者:卢中原    【

  今年以来,我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同时,欧美主权债务危机等世界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加,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矛盾仍然突出,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不利因素仍然较多。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既要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即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防范外部风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经济转型,进一步释放中长期经济发展潜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经济增长速度短期回调,但仍处于正常范围,全年可达到9%以上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速度在一个由增长潜力决定的合理区间内波动,高一点低一点都没有关系。根据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济增长趋势和波动范围推算,我国经济增长的趋势线大致在9%—10%,合理波动区间大致在8%—12%。我国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的体系和手段,包括采取适当的财政货币政策,并结合中长期规划的指导,有能力使年度经济增长速度维持在这个合理区间内,避免大起大落,更不会突破合理区间的上限或下限。因此,“硬着陆”之类的担心其实是不必要的。

  今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适度放慢,有利于控制价格总水平上涨,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减少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符合宏观调控意图。前3季度我国经济增速达到9.4%,处在增长潜力决定的合理区间,预计全年经济增速仍将超过9%,是全世界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体之一。

  我国经济基本面可靠,要素组合较优,但成本上升将导致经济增速逐步放慢,必须在转型中增强新的发展动力

  决定我国经济发展潜力的基本面中有许多有利因素:从需求方面看,工业化、城镇化处于快速发展期,以住房、汽车为热点的居民消费升级持续活跃,新的区域增长极不断涌现,投资和消费需求旺盛,市场规模和回旋余地都很大;从供给方面看,长期紧缺的资金已经变得比较宽裕,劳动力总量巨大的优势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可以相信,我国经济发展的要素组合优势仍然存在,在国际贸易中能够转化为比较竞争优势。但不可否认,劳动力、土地和其他资源以及环境的使用成本正在上升,人口老龄化将导致人口红利逐步丧失,传统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正在弱化。

  最近几年,东部地区一些省份的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慢,而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和经济增长速度则后来居上。不过,虽然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这种赶超趋势有利于维持我国经济整体的较快增长,但东部较发达地区在全国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较大,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较高,东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放慢预示着我国整个经济的增长速度会逐步减缓。可以预见,从“十二五”后期开始,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合理区间将会比前30年收窄。要保持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除了继续充分利用基本面中的有利因素,还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劳动者素质提高等更加持久的增长动力。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分析预测,如果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增长动力,例如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大人力资源投资并形成新的人口红利,未来5年我国平均经济增速仍会相当高(8%以上);更重要的是,居民消费率会显著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会逐步缩小,服务业比重会明显上升,高耗能产业比重会不断下降,结构调整会取得积极进展,单位GDP的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将有较大幅度下降。这正是我们所要努力达到的比较理想的经济发展结果。

  解决我国发展中的问题需要保持合理的速度,但不必过于在意速度的放慢,而应更看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包容性

  由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往往要靠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我国会长期存在较大的就业压力,即使适龄劳动人口增长正在放慢甚至到2015年后将会停止,在一定时期内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每年也将有800万—900万的庞大规模,因此需要保持适度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来创造就业岗位。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客观条件下,必须保持合理适度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再要长期保持9%—10%的经济增长速度势必越来越难。这是我们应当正视的客观现实。

  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不必过于在意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而应更注意投资效率和企业利润率是否提高,投资与消费两大内需的比例是否合理,产业结构是否得到优化,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长是否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是否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是否得到抑制,单位GDP能耗强度和排放强度是否降低等。也就是说,只要增长质量、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提高,人民得到更多实惠,更加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即使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我国经济发展也是成功的。“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4个百分点,初次分配状况有一定改善;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1%,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高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6年的3.28∶1缩小为3.23∶1。尽管收入分配状况改善的幅度还不大,但这种改善趋势是值得肯定的,应当在“十二五”期间着力巩固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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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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